Thursday, March 19, 2015

恋字六记之四:我在说华语




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位资深的广告文字撰写员听一个广告录音,稿中有个词“果子盐”,“子”在此理应念轻声,但是那位“资深”的广告文字撰写员因认为马来西亚人听不懂该规范的语音,叫配音员别把“子”念轻声。我对他说,“果子盐”一词会在广告画面上同时出现,观众会晓得,念轻声不是问题。最终,他还是坚持己见。

有些字念轻声与不轻声,会分别带出不同的意思,如“地道”的“道”,念轻声意为真正的、道地的,而不轻声则意为地下通道;“男人”的“人”,念轻声意为丈夫,而不轻声则意为男性的成年人。虽然“果子盐”的“子”不念轻声也不会改变其意思,是在我的接受范围内,但是对于他为何在此不依规范语音的看法,我深感失望。我难以接受应该走在前面的广告文字撰写员,竟给观众牵着鼻子走,而不是扮演“教育”和“引领潮流”的角色。

我国大部分华人特别抗拒规范华语,总觉得抹杀了本土色彩。其实,规范华语并不企图淘汰其他方言,反而推广着的是,说华语之时就应该用华语的方式表达,说广东话之时就应该用广东话的方式表达,说其他语言亦该如此。本土色彩的华语应该是通过使用一些地域性特别词汇来展现,譬如“巴刹”(菜市之意)、“沙爹”(串烧之意),而不是通过错误语法、词汇与语音来展现,譬如“我吃饭先”(规范语法:我先吃饭)、“园游会”(规范词汇:游园会)、“血(x)液”规范语音:血(x)液)。

“汉语规范化,并不是把一切都规定得死死的,一样东西只允许有一个名称,一句话不能有两种说法。规范化只是把汉语里没有用处的东西和混乱的现象淘汰掉。一些有差别的语言形式,不论是在词汇方面还是在语法方面,不论是在基本意义方面还是在修辞色彩方面,都有必要保存下来。语言的规范化和语体的多样化是不矛盾的。”(卉君编:《汉语基本知识》,香港:商务印书馆,1987108。)

本地的编辑、撰稿人、导演、监制、艺人、主持人…… 看来,是时候一起思考,重新审视我们运用的华文,提升本地的中文报章、广告和电影的素质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