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2, 2014

黑白无常





小时候,很喜欢看故事书。有个民间故事,主要的情节和中心思想至今还记得很清楚,可是却忘了故事的主人翁是否门神,直到最近上网查寻,才重获那丢失的记忆。原来那是黑白无常的故事。

传说黑白无常在世时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情同手足,一个叫谢必安,一个叫范无救。一天,两人相约老地方,一座桥下晤面,不料,乌云密布,在前往半途的必安就回去拿伞。大雨滂沱而下,溪水暴涨,已在约定地点的无救深信必安不会失约,所以坚守于桥下。溪水愈涨愈高,由于无救个子矮小,很快就被灭顶。必安到达的时候,发现无救被淹死了,相当难过,跳河自尽,但因为个子太高,水淹不死他,所以上岸后便在桥边的一棵树上吊自杀。范无救死之时,心中带着怨恨,以为谢必安没来赴约,所以他的脸是黑的,也就是如今我们所认识的黑无常,而谢必安因吊颈自杀,所以他的口是张开的,舌头总是伸得长长,也就是经常与黑无常出现的白无常。

当时,看完这个故事的我,单纯地对母亲说,他们俩都很傻。母亲笑着回答,要学习的是故事的价值观。上了中学,记得有一次收拾家中的书本,看到这本民间故事便重新翻阅自己的记忆。当我重读完这个与约会有关的故事时,倏忽感动,似被最美的友谊和价值观轻抚,温故知新。

从民间故事走出来,跨入现代门槛,看了看身边的一些朋友,狠狠地笑着对自己说,人改变了环境,环境也同时改变了人。与古代相比,现代人对于约会的重视度仿佛较低,守约这码事儿似乎变得可有可无,或许在大部分现代人的眼里是一种无形的约束,没有“守”(依照规定行动)就必定能随时都抱持自由度,美其名,称之为“不羁”、“即兴”、“这就是我”。

距离,或许使古代人更为注重约会。古代交通不便,除了靠双脚,人们只有靠一些家畜如马、人力轿子和舟代步,要到达约会地点得费很多时间,去远的地方甚至得耗上年月,加上那时未有电话、网络,先前约定的日子、时间和地点就不轻易更改或取消,信用与承诺在约与被约者身上都显得相当强烈。来到现代,科技发达,一个触碰、点击,随时可以改变主意,除了与饭碗有关的公事约会,在其他约会“放飞机”和爽约都不见得有何大不了,“感受”在这种约会中犹如墙角的灰尘,不屑理会。

回想中学时期至今,被人爽约的经验不算多,但令我上火的,却蛮深刻,尤其是给最要好的朋友爽约。而对于一些经常把约会挂在嘴边的朋友,我的免疫力已愈来愈强。

最近的一个星期五下午,发了一则简讯约一位久没见面的朋友,他回复我“Try to see you on Sunday”。最终能会面与否,他也没让我知道,不了了之。对待他,我已不像过往那么傻,腾出那一天的时间来等他。唉,现代人的约会真的如黑白转变的速度,无常。




《星洲日报》< 星云 > ,2014年9月3日。
 

Wednesday, April 23, 2014

小日子




4月23日,书香日。相信不会有太多人晓得或理会这个日子吧。生活中要紧的事多得是,轮不到书籍,况且生活中最佳的借口是“忙”与“累”,所以每天起码看一页书变得很奢侈,也是合乎情理,只有像我这种闲空的人,才有多余的时间看书,做这些与生活无关痛痒的事儿。

看着书房内的书愈来愈多,我觉得很愧疚,即使每天都在阅读,也似乎未能把他们读完。知识无尽,想法无边,若不诚心访书魂,哪能从灵气中得其真传。既然书对我而言极其重要,那么,每逢4月23日跟他庆纪念日又何妨。

2010年开始,我养成在书香日为自己买一本书的习惯,那一年我买了Norhayati Berahim的《Layang-Layang Bertali Kaca》。这本书勾起我儿时与父亲放风筝的记忆。依稀记得那捆玻璃绳子蛮利,父亲最终还是让我用有韧度的普通绳子放风筝。

2011年的书香日,我最深刻。当天,我和一位爱书的朋友在购物广场逛,我雅兴正浓,问她要不要分开一小时,各自为对方到书局选购一本书,夹一朵玫瑰花交换。她笑着答应。她为我选购的书是非文学性的《Stones into Schools》,是当时的畅销书,给了我一份惊喜,因为我平日很少看这类型的书籍。我则买了Elizabeth Gilbert的《Eat Pray Love》给她,向她的“爱自由”致敬。这种以书会友的情趣,让我感到安闲富足。

2012年,书香日前几天,我问好友要不要在书香日当天交换书,不料,他对我说,没钱买书。我顿时觉得很讽刺,书可以令人的心灵富裕,却未能让人富裕,也可能让人贫穷。那一年,我给自己买了林夕的《人情 ∙ 世故》,也送了一本给好友,希望他因书而富。坦言,至今,人情世故我练习得很差。

去年,接近书香日的某一天,我无意中遇见了罗启锐的散文《岁月神偷》,兴奋得很。他的电影《岁月神偷》部分灵感是从他最初写的这本散文来的。我没立马购买这本书,因想留至书香日前夕才下手。非主流的书,我不怕有人会看上。结果,我买着了,只是因忙工作,差点儿没去书局买。此书散文运用的文字掺了港式粤语,散发着浓浓的香港情怀。

今年,我提前了一个星期给自己买书,买了几米的一本画册《又寂寞又美好》。这本书是我在奔丧的期间选购的,觉得他反映了我当下的心情,阴天的向日葵灿烂地开着,黑白的美好,感伤的寂寞。四月五日,早上八时十分,我在医院看着父亲走了。

岁月偷走了一切,却偷不走满脑子的文字。唯有文字让我活像个人。书香日不过是一种形式,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给文字一个机会?
 


《星洲日报》< 星云 > ,2014年7月24日。
 

Friday, March 28, 2014

群中人




去年十一月的最后三天,特意回家乡参加一个小学同学的婚宴。感觉特别的,并非只因婚宴在海边举行,而是与小学同学散了二十多年,再聚是去年年头的农历新年,其中一个女同学竟开始邀请出席婚宴,过后还通过手机简讯和面子书邀请,诚意拳拳。

原先还以为在婚宴上会和一些久别的小学同学会面,不料,大部分受邀的都无暇出席。令我始料未及的是,我竟然和一个中学同班同一席,惊讶不已。我边叫他的名字,边主动把手伸过去与他握手。他轻握着我的手,看着我如同在阅读着一本推理小说,蹙起眉头寻找蛛丝马迹,我这个人究竟在哪一环出现过。未等他寻到任何线索,我便告诉他答案,但他已经记不起我这位同班,直到我提起一些他当年要好的几个同班兄弟,他才有些模糊的印象。从他那儿得知,他已经没与他们联络了。忽然,我感到情谊单薄。

以前唱过的《友谊万岁》,在纪念册内写过的“莫忘笔中友”、“友谊永固”之类的词句,仿佛是当学生时彼此的一种天真想法,也可以这么说,这些词句已经定格在学生情怀的时空。渐渐发觉,谈“情”是有阶段性的,学生时代潮流谈“友情”,而工作之后就潮流谈“爱情”。无时间性的也当然是“亲情”了。

抽丝剥茧地想,发现友情、爱情和亲情的存在也不外乎是人类的不甘寂寞,须要结伴同行的作品。友情最为脆弱,脆弱得可以像一张纸巾,浓时,如随身携带的纸巾,借力后,可以随手一扔,头也不回,不用顾及任何感受,日子久了便不留痕迹,方便性能极佳。爱情比较实际,是大部分人都想投资的作品,因为若发展得顺利,能够结伴同行终老,延伸血脉相连的亲情,非常切身。换言之,虽然人在一起的最初目的是为了结伴同行,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密切度很大可能建立于对方对自身的利有多高,即在结伴同行的过程中能获取的效益有多大。所以,友情要断,易如反掌,还能断得干净利落,而爱情与亲情则没那么轻易断,掏心掏肺的,坚韧得多。

现实总是丑陋的,这也只不过是用最现实的角度去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可否认,人是合群动物,但人真的须要结伴同行?这得就个人需求。对我而言,谈“情”,不想有阶段性,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