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9, 2015

恋字六记之二:相爱的确很难




嘀嘀嗒嗒敲击键盘
敲击的声音越来越响
试图在为文字找伴
拼凑生活化的对白
创造假的真相
把主观变成客观

对白普遍所以生活化
对白不生活化因为不普遍
用词受欢迎因为已普遍化
不准确的        成功出席大场面
准确的            须要躲在后面
不准确的        在等待约定俗成
抑或    已向准确的说
It’s my show time,请下台!”

美丽的            何时成了风花雪月?
涵蓄的            何时成了断简残编?
要引领潮流    抑或    跟随潮流?
要坚持到底    抑或    随波逐流?

嘀嘀嗒嗒敲击键盘
敲击的声音越来越响
荧屏上的魂在呐喊
“为何留下太多的遗憾?”
脑子的裂缝越来越开放
在文字里寻找不到生存的地方

对不起            是我把不准确的“准确化”了
说错了            是我把准确的“不准确化”了
咿咿唔唔        看来是我说错啦
嘻嘻哈哈        看来是我搞错啦

手臂实在是太累了,希望找一个休息的时间。可是成千上万人还是坚持下去,作为一分子他只好继续举起手臂。—— 欧阳应霁漫画《大气候 (The Climate)

这是我当了广告文字撰写员一年多后写下的《痴话》。当时我恍然大悟,原来与文字谈恋爱很难,明明是真心相爱,但相爱却不是两人之事,还要涉及她的“父母”,甚至“爷爷”和“奶奶”。

若广告公司内把关的“父母”和身为“爷爷”、“奶奶”的客户紧抱着一本个人最古老的词典,那么他们比抱着《现代汉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Kamus Dewan》过活的人更恐怖。他们不屑抱着规范词典的人对他们在文字上的纠正和分享,反而觉得这些读书人“恐怖”,认为“尽信书,不如无书”,却忽略了此名句的精髓,就是“怀疑和探讨的精神”,站稳立场,否决所有在他们范围外的可能性。可悲呀。如果我说服不了这些文字的“父母”、“爷爷”和“奶奶”接受准确的文字,对于观众和读者,我深感羞愧!

我们都不须要紧抱那本个人最古老的词典。对于语文,我还是说一句老生常谈:我从不信语文能够“很好”,我只信语文能够“掌握得好”,因为“语文很好”似达到了高峰却停顿了,而“语文掌握得好”是把学习语文当终身之事才能掌握。对于我的恋人—— 文字,我对她的态度是“疑所不知,疑所知;查所不知,查所知。知之,勇于纠正之,推广之,不讳日常写之说之。”我和她的感情是这样保鲜的。

词典不只用于翻查生字;有空时,翻翻词典,看看熟悉的词,温故知新;读读生字,学习含义,增广见闻,何乐而不为?—— 某位编辑

Monday, March 2, 2015

恋字六记之一:走上不悔的文字路




每当我和朋友聊起当年选科时,我都会说,文字这条路,我是用眼泪换回来的。

当初进不了中文系的门槛,选择新闻系,日后想当记者,母亲担心我入错行,难保饭碗,极力反对,我却极力捍卫道,除了文字,我什么都不想要,还哭得很凄凉,像刚被狱警施暴似的。最终,母亲拿我没办法,我还是赢了。

毕业后,刚成为社会的新新人类,我带着“正义”和“改变”的想法踏入报界,当新闻助理编辑。从不懂至熟练,那过程中让我觉得最辛苦的是,我对文字执著的性格受到极大的考验。我向来认为,作为媒体就应该要引领潮流,用规范与准确的文字传达对的讯息,非盲目跟随潮流,这是对读者负上的一种责任。但,我得到的答案却是相反的。正如陈伟智,一位曾是新闻记者的电视节目制作人所说的,“…… 我们在责任和能力之间平衡,在立场和原则中徘徊,在坚持和迎合之间挣扎……”我相信,这是很多抱着理想当媒体人,在现实前遇到的挑战。

我身边的朋友都很讶异,既然内心感到受尽折磨,怎么能够在同一家报馆待了三年。我对他们说,因为当时我认为我还学不够,自己未能给自己颁一张助理编辑初级文凭。我以学习新事物的心态投入一份新的工作,也希望以阶段性毕业的心态去结束一份工作。

虽然那段在报馆的日子,由于对文字的执著,我让我自己不好过,但是,如今谈起来还是津津乐道。对于助理编辑这份职业,我仍心存感激。它磨掉了我的方角,令我渐渐锋利,让我更肯定应该坚持使用规范与准确的文字。

我经常提醒自己:“文字这条路是我的选择,选择了就得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不要后悔。”人生原本就是难过的,走过每一站后,依然是一条好汉!

魅力150:《最后两个小时》






「阿公,你中國家的地址是甚麼?」外公撕了一張紙,寫的是一手漂亮的字。
 
「阿公最近常常忘記東西,阿公好像生病了,老了。」我別過臉,吞下眼淚說別想太多,沒事的。

此時坐在床邊握著他的手,想,如果那時我跟他回中國老家,如果我勇敢接受他病了,如果爺孫倆還有時間……「多愛你就會抱你多緊的」,因為這世上「沒有如果」。

文:蔣小慧


豪迈按:
小慧,起初我阅读此文时摸不清事件发生的前后,细读几遍后,觉得最后一段的开始该用“此时”而不是“当时”,这样,前后的时间才分明。
省略号是“……”,非“。。。”。
引用歌词作结尾,对字数有限的微型小说而言,似乎弱了一些。很多时候,微型小说的最后一段是最精彩的部分,得放多点儿心思。

Monday, February 9, 2015

红事



               年红                     Felicia Yee 丝印作品


红告诉我,是时候更春装了。

一看见红,我便想起父亲,因为他最喜欢红。每逢春节,我都会为父亲选购一件衣裳,大部分都偏红色系,偶尔特地选其他颜色,觉得一成不变未免太没新鲜感。虽然父亲欣然接受不一样的颜色,但是平时穿衣的习惯,他多数相中的,还是红。他说,红红的,多好看,人看起来也比较精神。去年,给父亲买的最后一件衣裳是粉蓝配搭粉红的,新潮的设计拥有父亲喜爱的红色元素,让我在选购时特别满意。

在想,倘若赶走年兽的颜色不是红,又或者没有年兽那个传说,那么,红或许就不是华人的吉祥颜色,华人尤其是长辈就不会那么疯红了。试想想,假如黑变成了华人的吉祥颜色,整个情况会是如何呢?会感觉怪异吧?以现今的角度看,是怪异的,因为红自古以来已经是华人吉祥的符号,象征好运,根深蒂固。某些颜色与物体也一样,早已被不同的种族赐予不同的意义,因为受到长年累月生活环境与文化的影响,譬如在我国,绿色常与马来友族挂钩、紫色常与印度友族挂钩。

红,这种喜庆的鲜艳颜色,可以长红,得感激人们给它的良好意义,但是黑就没有这么好运。记起一位老师在聊天群组里说的一句话:“走一条自己的路并不容易,我们都离不开生活在别人的生活圈子里。”我们的生活有很多典型的规范,如果某个人不在生活规范里头就会被人以异样的眼光看待。颜色与物体走的路线不由得它们做主,但是人要走的路是可以自己决定的,唯逃离生活规范者多了一份别人不须要承受的压力,只要不是伤天害理,这份压力其实不应该存在,因为旁人如何看待已经不重要。

若有人告诉你,黑是他的幸运颜色,你能接受吗?我是能接受的,毕竟颜色的意义原本就很个人,哪怕红是主流的幸运颜色。不过,新春佳节最好穿红,长辈会很喜欢。还有机会令长辈开心是幸福的事儿。

Monday, February 2, 2015

魅力150:《红布》




媚婶焦急地问,“有看见放在桌上的一块红布吗?”

“噢,我拿了去作抹脚布!”儿答。

数天前,送殡回来后,一票人聚集在客厅谈论着分家产的事,媚婶尽显她的霸气,说身为大媳妇,家里的一切,即使一砖一瓦都不可少了她的份儿,突然她想起一块在丧礼后留下、寓意后代发财兴旺的红布,即吩咐大家平分此红布,并开心地带了回家。

文:Ray

 

豪迈按:
Ray,“开心”和“带”之间的助词该写成“地”而不是“的”,因为“开心”在此是状语,表示状态,即在开心的状态下带着红布回家。